邬建新律师,西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参加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所班学习,1993年考取律师执业资格证,2018年10月转入陕西维秉律师事务所。
自1982年起至2013年退休,均在陕西省人大工作,历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与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厅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厅级巡视员。
现任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制组)专家组委员、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慈善协会法律顾问、长安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项慈善信托项目信托监察人。
长期从事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办理多起民商事和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
邬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思维缜密,逻辑严谨。从业数年来,一直秉承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保守秘密的律师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其专业、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业务专长:
民商事纠纷、政府法律事务、投融资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治理、人身侵权纠纷处理、公司商事合同起草与审查。
法律服务情况(部分):
1.连续数年参加省政府立法研讨和修订工作
2.陕西省慈善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3.陕西建大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4.担任长安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个慈善信托项目监察人
5.咸阳兴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咸阳宝石钢管钢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6.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7.郑某某等5人与陕西三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8.高某某与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